贷款对象
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或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的自然人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、个体工商户和企业。
贷款条件
(一)在农村信用社服务区内居住,有固定的居住场所;
(二)用于抵押的大型农业机械购买年限在二年以内,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环境保护要求,且保管良好,能够正常运转;
(三)国家规定必需领取牌照的大型农业机械,必须有相关部门发放的牌照;
(四)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;
(五)有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,申请项目自有资金达到30%以上;
贷款资料
(一)借款申请书;
(二)借款人(抵押人)的身份证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;
(三)抵押物权属证明及相关材料;
(四)借款人(抵押人)同意抵押、处置的书面承诺;
(五)共有财产作抵押物的,要取得共有人同意抵押、处置的书面承诺或证明。